兩個“清零”, 讓農民工吃下“定薪丸”
來源:http://www.gbjyr.com 時間:2020年04月28日 閱讀 8,706 次
一邊是農民工眼巴巴等著工資回家過年,一邊是用人單位拖欠,屢屢導致矛盾糾紛甚至極端事件發生。
日前,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工作人員表示,從11月15日到2020年春節前,將在全國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堅行動,并且要求各地,2019年10月底以前發生的欠薪案件,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;其他新增欠薪案件,在2020年農歷春節前及時、動態清零。
這兩個“清零”舉措,徹底清算過往拖欠的工資,有力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,為今后常態化打擊欠薪行為奠定良好的基礎,無疑是給農民工吃下“定薪丸”。
近年來,各地各級政府部門持續加大整治農民工欠薪的力度,并取得一定成效。
例如:“惡意欠薪罪”入刑,行政執法更主動,監察執法與法律援助聯動更通暢,工資保證金等制度也在完善之中……但也要深刻反思,為什么各地欠薪事件依然時有發生?分析起來,除了老板無良、無賴,勞資雙方權利地位不對等以外,還在于社會信用機制缺失、執法執行力度不夠、勞動者維權渠道不暢通。
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報酬,治理必先預防。
政府部門在治理欠薪過程中,需把關口前移,把預防欠薪變成制度常態。
建立防治拖欠工資的長效機制,讓勞動者權益時時得到保障,盡可能減少和避免侵害勞動者權益問題的發生,才是維護勞動者權益的最好選項。
一方面,要關注拖欠的重災區,對拖欠工程款問題較為嚴重的政府投資工程和房地產開發項目,督促其設立工資保障金,制定清欠計劃,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實。
另一方面,落實欠薪發生地政府的屬地責任和人社部門監管責任,政府多部門要對拖欠工資“黑名單”實施聯合懲戒,以“一處違法,處處受限”倒逼企業依法履行義務。
程漢鵬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,一直是社會治理的難點,每到年底便更加突出。